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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方针扩大到一切归纳保税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14 19:54:31  阅读:3378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方针试点的布告

2020年第20号

为统筹表里贸开展,活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展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方针试点的告诉》(财关税〔2016〕40号)规则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方针试点,扩展到一切归纳保税区。

特此布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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