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最高检发布以涉农查看为主题的第十六批指导性事例。最高人民查看院查看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介绍,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查看机关共申述出产、出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害农人利益犯罪案子110件208人。
3月5日,最高检发布以涉农查看为主题的第十六批指导性事例。
假种子致直接经济丢失460余万元
一同典型事例显现,2017年3月,江西省南昌县种子经销商郭宝珍向江西省丰城市“民生种业”经营部的闵生如、闵蜀蓉父子(下称闵氏父子)汇款30万元用于购买“T优705”水稻种子。
随后,闵氏父子找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下称隆平高科)江西省宜春区域区域经理王敏订货种子,王敏向隆平高科申报了“陵两优711”稻种方案,闵生如汇款20万元给隆平高科作为订货种子款。收到隆平高科寄来的“陵两优711”散装种子后,王敏请闵氏父子帮助雇工人将运来的散装种子分装,并将分装好的24036斤种子运送给郭宝珍。
郭宝珍出售给南昌县等地的农户。农户耕种后,秧苗未能如期抽穗、健壮,导致200余户农户4000余亩农田绝收,形成直接经济丢失460余万元。
经查,隆平高科不出产“T优705”种子,其出产的“陵两优711”种子也未通过江西区域的审定,不能在江西区域进行终端出售。
2018年5月8日,江西省南昌县公安局以王敏涉嫌出售伪劣种子罪,将案子移交南昌县人民查看院审查申述。2018年7月16日,南昌县人民查看院以被告人王敏犯出产、出售伪劣种子罪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0日,南昌县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王敏被指控将未通过江西区域审定的“陵两优711”种子假充“T优705”种子,违反责任分装并出售,使农业出产遭受特别重大丢失,其行为构成出产、出售伪劣种子罪。
2018年10月25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出产、出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王敏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王敏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其间,王敏及其家族向南昌县农业局付出460万元用于补偿受害农人丢失。2018年12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保持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王敏的定性,鉴于上诉期间王敏已活跃补偿丢失,改判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农作物出产周期较长,案发较为荫蔽
最高检在阐释该案的法令要旨时指出,以同一科属的此品种种子假充彼品种种子,归于刑法上的“假种子”。行为人对假种子进行小包装分装出售,使农业出产遭受较大丢失的,应当以出产、出售伪劣种子罪追查刑事责任。
该案的指导意义清晰,以此种子假充彼种子应确定为假种子。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产、出售假种子,使出产遭受较大丢失的,应确定为出产、出售伪劣种子罪。假种子有不符型假种子(品种、称号、产地与标示不符)和假充型假种子(以甲假充乙、非种子假充种子)。实在的日子中,彻底以非种子假充种子的,比较罕见。嫌疑犯往往捉住种子专业性强、农户辨认才能低的缺点,以此种子假充彼种子或许以不合格种子假充合格种子进行出售。因农作物出产周期较长,案发较为荫蔽,假充型假种子往往形成农人投入栽培本钱,得不到应有收成报答,极度影响农业出产,应当根据刑法予以追诉。
此外,对伪劣种子形成的丢失应予归纳确定。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实习生 王佳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