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14日,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发布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事务规矩,标志着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规矩准备工作正式完结。
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中金所就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规矩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在征求定见期间,中金所经过网上揭露征求定见的方法,广泛听取商场各方的定见和主张。从此次征求定见状况看,商场参与者对中金所规划的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事务规矩遍及表明认可。
下一步,中金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一致领导下,以“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为指引,厚实做好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的各项工作,保证产品平稳推出、稳步运转。
关于发布《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及相关事务规矩的告诉
《沪深300股指期权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股指期权合约买卖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买卖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结算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结算会员结算事务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危险操控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套期保值与套利买卖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买卖者恰当性准则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买卖所买卖者恰当性准则操作指引》已陈述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合约、规矩自2019年12月23日起施行,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金融期货投资者恰当性准则施行办法》和《金融期货投资者恰当性准则操作指引》一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