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上午9时18分,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封闭撤销小型泰山奇石买卖场所的布告》称,为严厉维护泰山奇石,加强生态文明建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藏资源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办方法》《网络买卖管理方法》《泰山景色名胜区生态维护法令》等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将封闭撤销小型泰山奇石买卖场所。
在泰安市辖区内,全面制止线上线下出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义出售奇石,对出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义出售奇石的买卖场所及无照经营商户依法予以封闭撤销。
现有存量小型泰山奇石经营业户于12月10日前自行整理,逾期不整理的,依法予以处置。严厉管控泰山石运入运出和物流快递,制止运送、寄递泰山石和冒充泰山石”。
在封闭撤销各类泰山小型奇石买卖场所工作中,凡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 戴幼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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